内蒙古首批3000名乡村教师获颁国家荣誉证书

10.09.2016  10:41

  在第32个教师节来临之际,我区首批30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的教师获得由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荣誉证书,其余批次将陆续颁发。

  据了解,我区自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以来,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努力增加乡村学校吸引力,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就是其中一项。今年,国家为从教3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我区也将为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盟市将对从教1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据统计,全区在乡村学校从教满30年的教师约8万人,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将分批进行颁发,2016年将首先为贫困地区的2.3万名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为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2015年我区出台了在苏木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可以享受在原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1500元的补贴政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教师还可以享受专项生活补贴。

  各盟市也积极出台地方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有的盟市设立地方性农村牧区教师生活补贴,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的乡村教师每年可获得1万元补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对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给予500~1500元的交通补贴;有的盟市设立奖补工资制度,如乌兰察布市对新招聘到乡村学校工作的本科毕业生,除正常工资外,工作5年内每人每月增加2000元绩效工资。此外,为进一步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有的盟市为村小、教学点的乡村教师建立标准化周转宿舍,屋内配有卫生间、洗浴室、电视、免费WIFI。(记者 周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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