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25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25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郭玉峰,1970年1月生,蒙古族,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拟任盟市正厅级领导职务;
萨仁,女,1964年1月生,蒙古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李洪才,1974年8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正厅级领导职务;
高文鸿,1969年11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拟任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栾天猛,1972年2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阿荣旗旗委书记、二级巡视员,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张鸿福,1977年11月生,清华大学研究生学历,教育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霍林郭勒市委书记,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马慧吉,1979年9月生,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教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张怡,1968年11月生,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高级讲师,中共党员,现任锡林郭勒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主任,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周祥伟,1969年2月生,东北林业大学大学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奇·达楞太,1970年12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达拉特旗旗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王亚新,1967年3月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正处级)、一级高级警长,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海山,1970年10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牛芳泽,1967年10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赤峰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辛晓瑞,1968年10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德,1969年8月生,复旦大学大学学历,九三学社社员,现任九三学社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秘书长、一级调研员,拟任盟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瑞薪,1965年7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李晓明,1962年6月生,西安政治学院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三处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姚亚平,女,1967年8月生,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工会主席、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永祥,1975年1月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大学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秘书九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闫慧龙,1964年4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一处(民主党派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戴燕,女,1973年10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法律事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徐义,1967年4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能源局总工程师,拟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蔡志强,1968年11月生,蒙古族,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潘金生,1966年10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农艺师,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拟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书记,拟提名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杜刚,1967年12月生,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拟提名任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