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实现78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全覆盖

07.09.2015  18:50

  2015年,太仆寺旗认真组织落实自治区“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实现了78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工作。

  该旗2012年起实行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年龄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领取高龄津贴,并按年龄实行分档、按季度发放;2014年高龄津贴列入全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今年起又将享受津贴年龄降至78周岁。截至三季度,该旗通过“一卡通”发放高龄津贴217.68万元,惠及78周岁以上高龄老人4502人,其中78-79岁1007人、80-89周岁3256人、90-99周岁234人、100周岁以上5人,发放标准为78—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并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了补发,前三季度全旗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42.53万元。

  为进一步落实到位这项民生政策,更好地发挥其成效,太旗积极采取三项措施规范发放资金。一是及时、足额、依规发放,做到高龄津贴不漏发。具体发放过程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及旗制订的发放管理细则要求,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每季度初由嘎查村(社区)、苏木乡镇逐级审核上报、旗老龄审批,由财政惠农“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二是加强发放对象注销、退出管理,做到高龄津贴不超发。旗老龄办定期通过当面复核、采集照片、随机抽查等措施及时掌握高龄老人的死亡、迁出等动态,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进出合理有序,杜绝冒领、多发等现象发生。三是建立常态化信息核查制度,做到高龄津贴不错发。高龄津贴制度实施以来,该旗建立了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完善了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老龄办三级档案管理,高龄津贴人员信息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段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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