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交通违法处罚迎来自助处理时代

26.11.2014  12:44

     呼和浩特 市18台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终端已陆续投放

   内蒙古 晨报讯(记者 穆磊)     记者昨日从 呼市 交管支队了解到,目前18台易站通(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终端已经陆续投放至呼市车管所东西两个大厅、9个旗县区交管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市区大队车管分所、亿丰检测站、鑫运检测站、兴康社区服务中心。根据需求今后还会陆续布设。

  呼市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主任梁志国介绍,“易站通”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系统实现了终端查询、违法确认以及罚款缴纳的“一站式”服务。可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号牌机动车在呼市的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呼市号牌机动车在其他地区的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记录(罚款不超200元、单起违法记分不超过6分或累计积分不超过12分);有需要记分的违法行为,处理违法的当事人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的在籍驾驶员。

  梁志国介绍,如果是车主本人用自己的驾驶证处理电子警察记录并接受记分,可直接在“易站通”上选择车主本人办理,用本人驾驶证记分,用任何银联卡(单一芯片卡暂未开通)进行罚款缴纳。如果不是车主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法记录,必须使用违法当事人本人的驾驶证、银联卡以及身份证原件,进行记分和缴纳罚款。

  路勤民警或者窗口民警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驾驶人也可在自助终端上使用银联卡缴纳罚款,在“易站通”自助终端办理交通违法业务。

  另外,在“易站通”终端上处理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记录时,需要驾驶员在终端上验证本人二代身份证,且驾驶证、身份证与支付银联卡必须为统一身份方可办理。

18 个“易站通”投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