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污泥规范化管理

05.06.2015  13:39
为适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新常态,呼和浩特市在原有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又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污泥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污泥的环境监管,防止污泥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 全市工业企业污泥主要通过作为燃料焚烧、水泥或制砖厂原料、人工清运三种途径进行处理,缺乏规范监管,容易出现污泥随意倾倒,造成环境二次污染。今年,呼和浩特市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污泥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重点突破、属地管理、分步推进、防治并举,治旧控新”的原则,加强对全市所有涉泥企业监管力度,重点监督检查污泥安全贮存措施、污泥稳定化处理和安全运输、申报登记,全面掌握污泥流向、规范污泥利用处置情况、日常管理等内容,并通过核查评分的方式对污泥产生企业进行考核,对不按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予以处罚,确保了全市工业企业污泥安全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污泥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