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5类群体纳入支持范围
记者6月22日从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为更好地支持创业就业,助力小微企业和重点群体渡过难关,日前出台的《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扩大了支持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等5类群体将从中受益。
据了解,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的农牧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呼和浩特市以个体、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且资金不足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创业成功再次申请贴息担保贷款的创业者,首次贷款按时还款,且创业项目好、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2(含2人)以上的可给予二次贴息贷款支持。对第三次申请贴息贷款的创业者,上次贷款按时归还,且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3(含3人)以上的可第三次给予贴息贷款支持。
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此外,今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的贷款,将下列群体纳入支持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运营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需平台提供专职司机“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记者 苗青)
原标题:我市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5类群体纳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