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区中考网上报名资格及审核办法、高中招生照顾条件审核办法公布
昨日,记者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获悉,我市2016年中考于3月21日开始网报,市区中考网上报名资格及审核办法、市区高中招生照顾条件审核办法已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提醒考生留意,可上网查询。
据了解,市区中考报名资格为: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区正居户籍的所有初中结业生;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和条件、本人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的初中结业生;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学校的呼和浩特地区户籍应届初中结业生,可享受市内户籍待遇(非呼和浩特地区户籍的初中结业生不享受此待遇)。
市区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办法为: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区正居户籍的所有初中结业生,按本人初中结业学校统一安排,完成中考网上预报名、指静脉采集、照相和信息确认后,即可取得中考及市区高中录取资格;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区正居户籍,但未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和结业的社会零散考生,须持由原初中结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证明、原结业学校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义务教育结业证》,到预报名所选区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指静脉采集、照相和信息确认。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核办法为: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结业并符合中考报名相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市区正居户籍的结业生),须提前通过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2016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网上报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连续就读证明》,准确、真实地填写每一项栏目内容,并按要求履行签字和盖章;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完成个人网上预报名;考生将填写完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连续就读证明》统一交就读学校所属区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按照就读学校统一安排完成指静脉采集、照相和信息确认;市区非在校就读(社会零散)考生在完成网上预报名后,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义务教育结业证》和原结业学校电子学籍信息档案表、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证明,在预报名所选旗县区招考中心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完成指静脉采集、照相和信息确认。
此外,市区高中招生照顾条件审核办法也已公布,凡符合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因公牺牲军人(民警)子女、残疾军人(民警)子女和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职工子女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向就读学校缴验相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并由就读学校统一报送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确认。相关材料逾期补交无效。审核时间:4月8日至15日,审核地点: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察科,咨询电话:3390484。(首席记者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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