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妇联积极推进代表联系制度和执委、常委工作制度落实

31.12.2015  12:21

  呼和浩特市妇联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呼和浩特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制定下发了《呼和浩特市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联系制度》、《呼和浩特市妇联执委、常委工作制度》。一年来,呼和浩特市妇联采取多项举措推动制度落实。

  一是加强日常联系工作。在呼和浩特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期间,建立了代表和执委的微信群;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期间,建立了呼尔浩特市代表团的微信群,方便代表、执委之间的沟通交流;同时利用呼和浩特妇女网、呼和浩特市妇女联合会微信公众平台和官方微博多种渠道及时通报妇联主要工作和重要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建议。

  二是为代表执委订阅《中国妇女报》。从2015年开始为自治区妇女十一大呼和浩浩特市代表团代表和呼和浩特市妇联执委每人订阅一份《中国妇女报》,为她们履职提供妇女工作业务学习资料。

    三是组织学习交流活动。举办执委学习座谈和参观活动,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妇联十一届三次执委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呼和浩特市妇女工作改革创新的主题,交流了对妇女工作的思考和意见建议,并参观了呼和浩特市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平台,促进执委对新形势下妇联工作的了解,提高执委做好妇女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妇女代表提供志愿服务。自治区妇女十一大代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妇产科主任李银凤在市妇联举办的女村干部培训班和金川工业园区妇联组织的妇女干部培训会上做了《妇女常见疾病的防治》讲座。呼和浩特市妇女十一大代表、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律师其布热到社区、学校、幼儿园做《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共7场。呼和浩特市妇女十一大代表、市家庭教育协会会长陈晓燕到和林县、托县为妇女干部做讲座。           

  在中央作出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战略部署的新形势下,呼和浩特市妇联将在落实妇女代表联系制度、执委(常委)工作制度和加强执委会建设工作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代表执委培训,探索执委视察调研等制度,规范健全执委活动,增进代表执委间的沟通联络,充分发挥代表和执委在推动全市妇女工作创新发展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