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抓创新提效能 “三举措”促进首府经济发展

17.11.2015  18:36

   

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服务效能,促进首府经济发展。

一、 探索实践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挖掘税源潜力

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央企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确定为年内工商部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目标任务。市局遵循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总要求,采取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工作方法,采取建立报告通报制度、实行协议税收、“一企一策”等有效措施,将中冶内蒙古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72户企业直接登记或变更或为独立法人。目前已为首府增加财政收入8.7亿元,预计年内可实现属地税收12亿元。近日,呼和浩特市委书记那顺孟和、市长李杰翔通过批示对市工商局推进央企及外埠企业分支机构变更为独立法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二、 运用“互联网+”模式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

一是 成立小微企业发展科。今年以来,市局紧跟经济发展形势,新组建小微企业发展科,全方位扶持小微企业,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全民创业激情,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截至10月底,全市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达到19.38万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89.1%,小微企业数量有增无减。 二是 试点建设小微企业名录。通过以新城区为试点,在内蒙古国家大学生创业园区搭建了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了小微企业名录,依托“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实现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企业与政府间的全方位、一站式互动交流和在线服务。全市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库将在2016年1月正式运行。

三、 积极推动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宣传。 通过会议、培训、讲座、媒体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大力推行“四书一卡”(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商标策略提示书,争创驰、著名、知名商标建议书,建立注册商标档案卡)制度,落实商标联络员和商标主管领导联系商标企业制度,引导企业重视商标、运用商标。 二是完善互动机制。 在市局的推动下,成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的全市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实施领导小组,认真分析全市商标战略实施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落实措施和实施意见,促进部门联动。 三是加强引导。 通过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涉农经济组织挖掘开发和利用特色、优质农产品地理资源,切实发挥地理标志商标的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市商标注册量达到19456件,其中驰名商标17件、内蒙古著名商标106件、呼和浩特知名商标180件。(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