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提高苯丙酮尿症等4种疾患补助金额

04.08.2015  10:01

  原标题:呼市提高苯丙酮尿症等4种疾患补助金额

  近日,呼和浩特市卫生和计生委员会下发《关于提高农村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产科急危重症抢救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和产科急危重症抢救纳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范围,并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救治原则进行了调整。

  越是低龄苯丙酮尿症病患者治理费用越高,以往每人每年1.5万元的补偿费已不能满足救治需求。呼市将参加新农合医疗的苯丙酮尿症等疾病的儿童救助金从每人每年1.5万元提高到2.5万元。随年龄增加费用药物依赖减轻,报销费用递减。具体将苯丙酮尿症患者细分为3个阶段,即0-3岁每年每人补偿封顶为2.5万;3-6岁每人每年补偿2万;6-14岁补偿1.5万。苯丙酮尿症患者使用含苯丙氨酸成分的特殊食品、治疗专用药品、检查费用均纳入新农合。

  凡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初次诊断符合救治条件的参合患者,持新农合证、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初诊医院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到属地新农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重大疾病救治申请表》,即可以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新农合基金报销80%,患者个人承担20%。患者属于民政救助对象的,个人承担部分由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医疗救助。(记者 皇甫秀玲)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