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呼和浩特市环境监察支队
委托权限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对全市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检查,及其临时性停运的初审、排污申报登记、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核准污染源日常管理、企业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环保热线电话12369投诉现场执法。
二、 呼和浩特市环境科研所
委托权限范围:
根据《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对全市辖区煤质监测检查。
三、 呼和浩特市开发区环保分局
委托权限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对开发区建设项目“三同时” 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检查,及其临时性停运的初审、排污申报登记、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建筑工地的申报核准、污染源日常管理、企业限期治理项目的监督、环保热线电话12369投诉现场执法。
四、 呼和浩特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管理中心
委托权限范围:
根据《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呼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对全市机动车尾气监测检查。
五、 呼和浩特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委托权限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对全市固体废物的申报和监管。
六、 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公室
委托权限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对全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