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拟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应对养老服务需求
11月27日下午,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杰翔主持召开市政府(2015)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研究《呼和浩特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方案》、《呼和浩特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方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听取实施智慧城市管理骨干工程建设工作汇报,研究2016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等。
市领导狄瑞明、孙建华、白金祥、王恒俊、刚布和、赵云辉、刘晶、刘敏、赛青克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博宏、市政协副主席陈曼莉,呼和浩特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吴志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在审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时指出,随着我市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期,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应对新形势下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应该说实施方案的出台填补了我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空白。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推动和促进“三社”(社区、社工、社会组织)良性互动和一体化发展,为首府老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养老产品和优质服务。
会议在研究《呼和浩特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方案》和《呼和浩特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方案》系列民生事项时认为,民生实事项目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普查摸底工作,了解掌握相关数据,进一步完善方案。要立足当前实际,着眼“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对接论证、认真研究,努力使《实施方案》更详实精准、更具操作性。
会议在研究《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时认为,互联网+作为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动力和基础,是大数据运用的重要方向,更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关键在于落实。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及时掌握全国“互联网+”迅猛发展的趋势和自治区推动“互联网+”发展的现状,结合首府市情做细做实,分行业、分领域编制“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为首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在研究2016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计划建议项目时强调,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据法律和条例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意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规章多元起草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