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07.04.2016  2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机场城铁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对“呼和浩特新机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 建设场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南侧的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大新营村附近。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机场工程:建设2条远距跑道(N1跑道3400米×45米、E类,S1跑道3800米×60米、F类,间距2000米)、26万平方米的航站楼、5万平方米的交通换乘中心、9.5万平方米的停车楼,以及消防救援、机务维修、货运、航食、辅助生产生活设施及供电、供水、燃气、排污等公用配套设施;②空管工程:建设航管、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设施;③供油工程:建设中石油呼和浩特炼油厂至新机场的45公里长的场外输油管线、4万立方米的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机坪加油管线、汽车加油站及综合业务用房;④航空公司基地工程。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22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万吨、飞机起降量19.1万架次的目标设计。 建设工期为4年,总投资约242.3964亿元。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项目周围环境概况调查与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公众意见调查→编制完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信息主动公开→上报主管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分析预测等方法找出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预测评价本次新机场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并针对影响提出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与当地的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相协调。在此期间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出您关注或担心的环境问题,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环评单位将在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 单位 、评价单位及属地环保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机场与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李方超     联系电话:(0471)5105460     传真:(0471)510546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18号银财大厦6楼(呼和浩特市机场与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9楼(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评价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4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88395548-857     传真:(010)5839575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五栋大楼B2座12层 【属地环保部门】联系人:王皓       联系电话:(0471)4617805   传真:(0471)461782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发布单位:呼和浩特市机场与铁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发布时间: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