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和浩特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2天
10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2天,比2017年增加17天,达标率81.9%,增幅11.5%。
数据显示,呼和浩特市六项污染物均有所下降,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5%。2018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供暖期,扣除沙尘影响后全市优良天比例67.1%,比2017年增加3.5%。PM2.5、PM10均同比下降。
据介绍,通过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改造、居民实施洁净煤替换等工作措施,2018年全年预计可削减二氧化硫9011吨、氮氧化物削减27000吨。其中:工业企业可削减二氧化硫6324吨,氮氧化物26423吨;洁净炉具替换可削减二氧化硫2687吨,氮氧化物577吨,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
作为供暖期较长的北方城市,煤烟污染依然是冬季重要的大气污染源之一。为此,首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积极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控制燃煤消耗总量,推进市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明确了一类和二类高污染禁燃区边界和建成时间;扎实推进火电机组超低排放发行,全市22台发电火电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拆并整合和淘汰工作,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5台,全市现存燃煤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局联网;不断加大居民散煤洁净炉具替换力度,完成17.9万户居民取暖清洁化改造任务。同时,积极开展汽修、干洗、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了116家汽修行业VOCs治理任务,6家包装印刷企业安装了VOCs治理设施。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共发现问题106起,对相关责任部门通报26次,对秸秆焚烧现象进行曝光,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在主要区域和路段昼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柴油车5601辆,检测1009辆次,处罚95辆;遥感监测行驶机动车共32225辆,疑似尾气超标车辆1677辆,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制定并出台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备案非道路移动机械1115台。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全市已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3家。另外,集中对4家制药发酵企业异味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实行专人驻厂督导,定期对厂界及周边进行异味检测,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销号式管理,整改完成一项、监测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通过加大环境执法检查督查力度,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9年,保卫蓝天的任务依然艰巨,首府将继续实施洁净型煤的替换工作,强化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坚决遏制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让更多的蓝天白云惠及首府百姓。(记者 苏日娜)
原标题:2018年首府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