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让孩子快乐安全过寒假

14.01.2015  11:36

[ 导读 ]市教育局在“致家长一封信”中,提请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当好“第一监护人”。希望家长配合在假期做好三件事:一是合理安排孩子生活,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原标题:市教育局下发相关通知,并发出“致家长一封信”——让孩子快乐安全过寒假
  昨日,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伴随着寒假的到来,市教育局1月12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我市中小学生的家长诚恳地发出“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放寒假前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并提请家长当好“第一监护人”,让孩子快乐安全过寒假。

市教育局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放寒假前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止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的假期。此外,要求各学校在放寒假之前对校园安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市教育局在“致家长一封信”中,提请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当好“第一监护人”。希望家长配合在假期做好三件事:一是合理安排孩子生活,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二是加强孩子安全防范教育,过一个平安的假期;三是加强孩子法制礼仪教育,过一个文明的假期。市教育局还特别提到,请家长鼓励、督促孩子独立、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寒假作业;加强传统美德教育,增强学生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意识,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提醒孩子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法规:小学生未达法定年龄12周岁不得擅自骑自行车在公路上或大路上行驶;提醒孩子注意居家安全,特别是单独在家的时候,务必严格规范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火、电的使用,防止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要重视孩子的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准在禁燃区域内乱放烟花爆竹,防止弄伤身体及其他事故的发生。发生火灾时,教育孩子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教育孩子不参加赌博、斗殴、酗酒、迷信等活动,远离营业性网吧、游戏机室、歌舞厅等不安全场所;教育孩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出现拐骗事件。

  

[责任编辑: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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