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 截止至2015年2月

12.12.2014  16:10

[ 导读 ]呼和浩特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昨日发消息称,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呼和浩特博物馆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以加快呼市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充实馆藏文物,提高文物藏品的质量和数量。

  呼和浩特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昨日发消息称,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呼和浩特博物馆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以加快呼市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充实馆藏文物,提高文物藏品的质量和数量。
  据悉,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文物征集范围为清代绥远城相关的文物、史料;满族、蒙古族民俗相关文物、史料;与清代将军衙署相关的文物、史料;与清代(在将军衙署办公过的)将军相关的文物、史料;抗战时期文物、史料;“绥远方式”(“绥远九一九起义”)相关文物、史料;具有较高价值的地方精品文物和民族精品文物为征集重点。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文物征集范围为与王昭君及呼和浩特地区相关的汉代文物、匈奴时期文物;辽金时期反映呼和浩特地区的相关文物;明清时期反映呼和浩特地区藏传佛教文物。

呼和浩特博物馆文物征集范围为与和硕恪靖公主府相关的文物、史料;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满、蒙等民族民俗文物、史料;具有较高收藏价值和展示效果的蒙元时期精品文物;反映呼和浩特地区各时期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史料。同时,呼市接受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捐赠藏品由收藏单位永久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并对珍贵历史文物按文物收购原则进行购买。坚持持有者自愿的原则,经专家鉴定评估后,合理估价。

据悉,应征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填写《文物征集基本信息表》(可从文物征集单位官方网站下载)进行初选;经确认入选后再通知出具实物,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委派专家鉴定及中标的评估机构对拟收购文物进行市场评估后,商定具体征集事宜。对鉴定不符合收藏要求的文物、资料,由接收单位按照合法程序退还。自治区将军衙署博物院联系电话为0471-6905953,邮箱[email protected];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联系电话为0471-6298757 ,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呼和浩特博物馆联系电话为0471-6514793 ,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赵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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