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尔查:断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28.12.2015  09:55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 不断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呼尔查

  在全面完成“十二五”、即将步入“十三五”的重要时期,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人大工作会议,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大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把党委的决策和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变成自觉行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各级人大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要及时请示同级党委,确保党的领导在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坚持科学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2016年是自治区“十三五”开局之年,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转变立法理念,始终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推进立法精细化。要紧紧抓住“十三五”时期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主要任务和重大问题,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科学选择立法项目,切实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要切实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和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使立法工作真正实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体现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要坚持科学立法,坚持问计于民,通过法定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讨论、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凝聚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使地方性法规成为社会一体遵守的规则。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推动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十三五”规划奋斗目标、发展理念和重要措施,选择“一府两院”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当增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数量,确保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一体遵循。进一步健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方式的组织机制,推进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常态化。选择事关发展大局、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重点监督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开展各级人大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工作合力,督促有关问题得到解决。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实现重大决策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范围,规范行使程序,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完善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要充分运用监督职能,健全有关保障人大决议决定执行的制度,切实保障权力机关决定重大事项的贯彻实施。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丰富和活跃代表活动。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只有切实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才能使人大工作不偏离群众路线、不脱离群众和实际。要围绕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人大代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做到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正确行使人大代表权力。围绕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依托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联系群众活动,通过定期接待、走访选民,向选区和选民述职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馈渠道。围绕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教育、管理,建立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制度,对代表参加人代会会议和活动情况,提出议案、建议情况,参加视察、检查、调研活动情况,联系原选举单位及联系走访人民群众情况进行记录、考评,进一步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围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机制和办理情况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和答复向社会公开机制,提高办理工作公开性和透明度,解决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

  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知识,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优良的作风履行好职责。要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统筹考虑健全立法机构和培养立法人才,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立法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储备,着力打造一支包括专家级骨干人才、立法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要加快人大工作公开化、信息化建设,尽快建成内容丰富、功能实用、安全便捷的人大网络平台。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决策精神,切实落实好各项具体措施,全面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水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吹响了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伟大胜利的冲锋号。我们一定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锐意进取,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