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丰瑞公园1号小区清洁工受伤,咋赔偿?
原标题:丰瑞公园1号小区清洁工受伤,咋赔偿?
5月19日,王先生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他爱人在呼和浩特市丰瑞公园1号小区的物业公司打扫卫生时,因为墙上瓷砖掉下砸伤了左脚,物业公司一直不安排住院,希望媒体能关注。
5月20日上午,记者在丰瑞公园1号小区B9号楼2单元门口见到了王先生和他的爱人张便玲。张便玲坐在单元门口的椅子上,打着石膏的左脚放在面前的另一把椅子上。随后,王先生领着记者查看了张便玲在B7号楼地下停车库电梯口受伤的地方。“15日下午,她在电梯口打扫卫生时,被墙上掉下的瓷砖砸伤了左脚。受伤后的她就被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送到了武警内蒙古医院进行了救治。”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在武警内蒙古医院做了包扎,可是对方却要安排在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住院,对此他们没有同意,事情陷入僵持。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物业公司的陈主管。陈主管确认了张便玲受伤的事情,陈主管同时强调,目前小区内的相关事宜还是由开发商负责。
该小区开发单位内蒙古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部的陈友凤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并不是公司不安排她住院,张便玲受伤后的几天里,家属开口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他们公司无法接受。“当时为了急救,把张便玲送到武警内蒙古医院进行包扎救治。在建设小区时,工人如果有受伤什么的,都被送到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救治住院。5月19日下午,公司安排她到武警内蒙古医院住院时,她又不去了。”陈友凤经理对记者说。
对于陈友凤的说法,王先生现场也表示认可,确实说过要5万元的赔偿,“不过那是气话而已,不过赔偿不能低于3万元,这些赔偿也包括我因为我爱人受伤而误工的损失。”
陈友凤表示,对于张便玲的受伤,公司也是很同情的,在她看好病的前提下,也会对其进行合理的补偿。但是如果张便玲的家属一直是这种不合理的要价,他们只能走法律程序解决了。(记者 牟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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