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切实保障和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区民生
5月3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新闻通报会了解到。近年来,呼和浩特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在模范自治区首府得到全面体现。
呼和浩特市做好民族经济专项工作,争取和下拨内蒙古自治区、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878万元,项目实施涉及全市九个旗县区,惠及12.8万少数民族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定点厂家优惠政策,加大了对民族贸易企业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定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实现伊利集团、大唐药业等民族特需商品定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634亿元,财政贴息资金5.2亿元,不断提高其在我市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开展了特色村寨、特色小镇的申报和建设,回民区攸攸板镇西乌素图村和玉泉区小黑河镇西地村于今年3月被国家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提升了呼和浩特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质和知名度,更好地为首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发挥了示范和辐射作用。
呼和浩特市对蒙中医药等医疗卫生事业给予政策倾斜,降低蒙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扩大蒙中医用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蒙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呼和浩特市蒙中医院、旗县中蒙医医院等项目的建成,更好的保护、传承、发展民族医药文化。
呼和浩特市扎实推进社区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下拨140万元,建成了回民区友谊巷社区、武川县新西街社区等11家直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之家”。举办了城市少数民族妇女技能培训班,培训100名待业少数民族妇女再次走向工作岗位。
加大了对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扶贫攻坚力度,做好帮扶村和村民的精准扶贫工作,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更好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协调民委委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民政、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持续开展民委委员单位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办好事办实事活动,使各项政策、各种资源向着维护首府民族团结进步的方向重点倾斜。全面落实扶贫攻坚各项任务,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立足贫困少数民族聚居村实际,大力扶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实现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收入明显增加。(文·摄影/ 正北方网 记者 胡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