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查处“私占”公共停车位 城管部门“动真格”
2017年起,为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呼和浩特市城管部门在条件允许区域内施划便民免费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得到了市民的普遍称赞。与此同时,“公”位“私”占的现象也遭到不少市民的吐槽。20日上午,记者随同呼和浩特市城管执法局监察一支队执法人员集中检查了地面停车场的使用情况,对各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在五里营万锦·花语岸西侧的重庆老火锅和普凤轩烧麦馆门口,均有电动车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其中,重庆老火锅门口既有锥筒,又有电动车占位,据服务员介绍,老板授意服务员们将电动车停放在店门口,一个电动车占一个车位。对此,执法人员要求其现场进行整改,将电动车搬离,禁止其私占停车位。
新华大街鼓楼立交桥下,地面喷有“公共车位、免费停车、城管施划、举报热线12319”等字样,施划了24个免费公共停车位的停车场入口却被两个锥筒挡住。一名在此守候的保安人员表示,只有去道路对面的“草原花开”饭店就餐,才可以进入该停车场停车。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监察一支队队长包良联系了饭店负责人,传达了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其撤离锥筒,不再占用公共停车位。“我们接到多起市民举报,称饭店保安把守公共停车场,只允许饭店消费车辆进出。”执法人员要求饭店负责人立刻撤除锥筒,如再有市民举报其占用公共停车场的行为,将根据《呼和浩特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以5000—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华大街科技大厦楼下,两名身着“停车管理”字样外套的女性正在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停车场审批手续、年检证明、收费许可等相关资质时,一王姓收费员言语躲避,称对具体情况并不清楚,并拒绝出示停车收费发票。对此,执法人员与停车场一严(音)姓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对该停车场下达了《核查通知书》,要求该停车场在手续齐备前暂停经营,并在收费点明示相关资质。
在南二环小台什村社区门前施划的消防通道禁停标志处,城管执法队员发现有私家车辆停放和经营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私家车占用无障碍车位出车口等现象,现场对违规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劝离。包良告诉记者,自3月6日起,市城管部门已在市建成区内施划停车位11000余个,下一步将继续针对市民实际需求对公共停车位进行合理化、规范化施划,同时联合交管部门强化清理整治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市民如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私占,或者停车场违规收费等现象,可拨打12319进行举报,城管部门将在第一时间进行核查落实。(记者 孙岳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