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全区每天诞生1014户市场主体
2015 年,全区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团结一心、攻坚克难,聚焦商事制度改革精准发力,使各项商事制度改革任务快速有序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全面完成。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导部分盟市先行先试,使我区成为全国第5个启动这项改革的地区。从10月1日起全区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顺应了群众愿望和社会期盼。到2015年底,全区已向5.3万户企业颁发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切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轻了企业负担、打破了部门隔断、释放了改革红利、促进了职能转变,是跨部门改革的成功案例。 二是 “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不折不扣落实法律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行业外全部改为后置,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自治区设定的2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中,经自治区政府研究依程序调整为后置的17项、暂缓调整的3项,其余4项交由地方依法定程序调整。梳理出159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已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明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将工商登记信息向许可机关和市场主体“双告知”。 三是 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开始试点。为适应信息化时代需求,积极推进营业执照电子化改革,赤峰市颁发了全区首张电子营业执照,使我区成为全国较早的试行地区,为全程电子化奠定了基础。 四是 登记注册便利化成效显著。继续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5个盟市以政府名义出台相关规定。探索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改革,成为全国11个试点之一。支持巴彦淖尔市等地开展企业名称网上核准、“同城通办”等改革,放大了改革成果。开通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初步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小微企业库等功能,有效服务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地生根,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惠及了广大市场主体,推动了创业创新,成为全区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一大亮点。2015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37.03万户,同比增长34.51%,平均每天新登记1014户。其中,第三产业占89.9%,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服务业持续领跑,“互联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推动了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到2015年底,全区市场主体达到166.44万户,注册资本(金)2.99万亿元,微观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带动了整体经济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到155.19万户,从业人员512.01万人,成为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