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检察院推行案件质量每日检查制度

08.12.2014  23:08

  近日,商都县人民检察院为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谋划工作新方法,提出案件质量交分管检察长检查,更好地把握案件了质量关。

  该院案件质量检查主要以公诉案件为主,自侦案件、侦监批准逮捕案件也都在检查范围之内。该院各科负责人每个星期五将备查案件卷宗收集好,交发给各分管副检察长检查,分管副检察在检查案件时,将查出的问题写在案件质量检查表中,并在案件质量检查表签上检查人姓名,分发回各科室后,由承办人具体整改。

  该院的案件质量分管检察长每日查的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质地飞跃,取得很好的法律效果,为进一步增强办理案件质量,提升检察业务水平,促进案件质量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讯员 侯彬)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