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民族局从源头治理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

22.12.2015  12:33

为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规范商都县社会市面牌匾标识、户外广告等发布行为,近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民族局组织人员全县对20多家装璜部、印刷厂进行摸底清查,督促商家加入县民族局蒙古语言文字翻译QQ群,要求所翻译的蒙文必须由民族局统一审核,在制作牌匾时必须按照翻译字迹顺序加工,不能随意更改字序。确保从源头上杜绝牌匾标识、户外广告等蒙汉文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