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为高考、中考营造良好氛围

06.06.2016  18:16

  2016年全国大中专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初中升学考试即将开始,为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包头市环保局认真做好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高、中考期间,各地区环保部门在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控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人口集中区、商业区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餐饮、建材加工、金属加工、汽车维修等行业的环境监察力度,对发现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要及时查处解决,防患于未然。 

  二是各地区环保部门加强辖区考场周边范围内对考场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营业性噪声源的监督管理,在高、中考前下发有关通告,禁止高、中考期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是各地区环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噪声污染控制,严把夜间施工审批关。6月1日至6月9日和6月20日至6月29日,禁止审批12时至14时和22时至次日6时期间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活动,因抢修、抢险和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严格把关,并予以公告,对已审批的施工单位要从严管理,避免投诉案件的发生。 

  四是各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在高考、中考期间做好考场周边地带的检查工作,遇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突发、偶发噪声影响考生正常考试。 

  五是各地区环保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类投诉案件及时受理、查处。对市环保局信访办公室转办件认真及时的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市环保局信访办公室及投诉人。在考试期间,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各区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考试期间,市环境监察支队组织人员要对各旗县区考场进行巡查,协助各地区环保局共同做好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呼和浩特市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检查力度
按照《自治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环保局厅
市环保局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