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加大四个力度学习宣传落实新《广告法》

05.05.2015  20:24

 

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实施,为了宣传好新《广告法》,提高全社会对新《广告法》的关注度和知晓率,营造贯彻执行新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宣传指导力度,为新法实施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将新《广告法》的学习宣传列为第二、第三季度法制教育培训的重点,通过举办新广告法讲座等形式,集中精力学习贯彻新《广告法》,使全体干部全面了解《广告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及修改的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新法的精髓和新亮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和执法培训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经营者的培训力度,普及新《广告法》知识,了解《广告法》修改条款的含义并能熟练掌握及运用,为推进新法的施行做好准备。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4.26”等节点以及全市新闻媒体开展新《广告法》宣传活动,将制作新广告法普及知识宣传栏,从新《广告法》正式实施的时间、在移动通信和互联网领域广告违法行为,公交、户外禁发烟草广告,保健食品不能再打药品擦边球,明显代言广告的不能再当演员,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惩治力度等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作了展板,简单易懂,清楚明了。通过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加大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强化日常监控、发动群众举报、发挥12315维权平台作用,以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房地产、化妆品、烟酒等重点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制发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全市广告市场秩序。

四是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抓好新法与旧法的衔接,对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加以解决。建立重点媒体和广告企业联系制度和上门服务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面向监管服务对象的宣传培训活动,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新法要求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审核把关,保障全市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