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四部门齐聚直播间,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01.03.2016  16:35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早晨7点,赤峰市妇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领导齐聚赤峰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早班车,共同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各位领导结合法律规定,诠释各自职责。妇联组织要认真推动将反家庭暴力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积极建立反家庭暴力投诉站,及时出警,惩治加害人。人民法院要认真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局要对受害人实施法律援助。

        反对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主动承担反对家庭暴力责任,认真履行反对家庭暴力职责,保障以妇女儿童老人为绝对主体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