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品牌农牧业做大做强

07.08.2015  21:12

 

为充分发挥该市农牧业资源优势,推动农牧业由传统农牧业向品牌农牧业转型升级,使农牧业真正成为优势产业,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品牌农牧业做大做强。

一是鼓励、引导、支持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切实解决好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农畜产品品牌申报、认定激励机制,开展优秀品牌农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培育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保护和品牌监管,会同农牧业部门研究制定区域公用品牌和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对认定的品牌产品实行动态监管,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农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大对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农畜产品商标注册、品牌维护、品牌保护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商标意识、品牌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大品牌营销力度,提高品牌农畜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产销地市场改造,以大型农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发展农畜产品主产区大宗农畜产品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完善鲜活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推进农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示范区创建,着力打造农畜产品现代流通链条、流通节点,创新农畜产品流通模式。强化品牌农畜产品文化内涵,注重产品包装形象设计,规范产品包装标识,促进产品尝试开发和增值。引导龙头企业凭借品牌优势,积极开展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在大型连锁超市设立内蒙古品牌农畜产品销售专区,不断提高品牌农畜产品市场占有率。实施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战略,高度重视品牌整合工作,积极引导同区域、同种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进行品牌整合,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产业集群形成。

三是加大农畜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农畜产品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与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机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畜产品商标品牌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情况交流和案件通报,建立与兄弟省(区、市)工商部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网络,开展跨区域商标维权,严格涉嫌刑事犯罪的假冒商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程序,规范移送工作制度,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建立工商部门与驰名、著名商标企业联合打假机制,依法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合法权益。

四是实施农畜产品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品牌农牧业结构性调整。重点加强对农牧业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该市特色农畜产品注册商标,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行“公司(合作社、协会)+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支持农村牧区经济组织积极申请地理标志,发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在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农村牧区发展中的作用,以品牌效应促进特色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搞好商标战略与全市农牧业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的有效衔接,重点在资源优势明显地区、优势比较突出产业、技术领先商品和服务中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在该市农牧业支柱产业中分别形成若干个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群,将农牧业优势转化行业优势。

截至目前,全市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37家(国家级3家、自治区级61家、市级173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牧业产业化加工企业185家,规模以上农牧业产业化流通企业118家,建成农畜产品交易市场61处、大型瓜果蔬菜冷库仓储物流中心4处,全市农畜产品驰名商标2个,全市拥有自治区著名商标64件,其中认定为内蒙古著名商标的农畜产品商标45件,农产品产地地理标志1个。(杨旌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