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第二监狱采取四项措施努力提高服刑人员会见效率 树立对外良好形象窗口

25.01.2016  12:27

        2016年春节即将到来,每日到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会见室进行会见的服刑人员家属明显增加,为确保会见家属高效安全进行会见,树立会见室对外良好形象,近日,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主动采取四项惠民措施,有效提升家属会见工作效率,为构建健康稳步的人性化管理模式和联帮联教环境奠定基础。 

        一是会见室工作民警首先将会见人员分类,经核对并登记过会见身份信息的首先办理会见业务审批手续,这部分会见人员只需提交身份证即可快速办理会见审批单,办理完审批单后,由专人通知押犯监区将服刑人员带入会见室,同时,会见室工作人员及时将通过审核的会见人员从侯见大厅带入会见室指定会见位,做到即到即见。对于第一次会见的,侯见大厅多名工作人员分别审核身份信息,对于不属于会见范畴的,由侯见大厅其他工作人员向其解释清楚监狱规定,按规执行;对于符合会见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拍照,将身份信息录入电子会见系统。 
        二是监狱会见室工作人员将统计会见人员身份信息前置,根据新入监服刑人员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将可能到监狱会见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予以初步统计,便于会见人员第一次会见。 
        三是押犯监区事先将涉毒等特殊身份服刑人员的审批表填写完毕,待符合会见条件的人员会见此类特殊服刑人员时,押犯监区在事先填写完毕的表格上填写好会见时等变动性要素,履行上级部门及监狱领导审批手续。对于此类特殊服刑人员的会见,一般情况下,采取边会见边审批的举措,节省会见人员等候时间。 
        四是对于因违反监规纪律禁止一定期限内会见的服刑人员以及因隔离审查等原因暂时禁止会见的服刑人员,狱政科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会见室工作人员,会见室工作人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将禁止会见情形及理由告知服刑人员家属,以免造成服刑人员家属因不知情而耽误会见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