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企业年报抽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7月以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工作部署,加强宣传培训,突出检查重点,深入调研指导,创新工作机制,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效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行为,不断提高了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切实强化了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目前,赤峰市市场监管委共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663户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结果,正常的企业437户,占抽查企业的66%;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42户,占抽查企业的21%;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的49户企业,占抽查企业的7.4%;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14户,占抽查企业的2.1%,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企业11户,占抽查企业的1.7%;检查期间办理注销登记的企业10户,占抽查企业的1.5%。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LED、短信等各类载体广泛宣传企业抽查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使检查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检查的主要内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目前公示系统日平均查询量多达100多人次,访问量累计8000多人次,查询量和访问量正在逐渐增多,现已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取企业诚信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突出重点信息的检查,在检查中把发现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或逾期公示的即时信息可能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形作为检查的重点。针对企业的不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后续监管措施。目前共依法对4952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示并实行信用约束;全市各类市场主体主动移出(恢复)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达到15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6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609户,“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动惩戒机制初见成效。
三是深入工作指导。加强对各旗县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工作的指导,深入一线调查了解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对抽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跟进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的时间进度,同时召开现场答疑会11场(次),针对各局提出的三个方面60多个问题当场予以解决,有效促进了公示信息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确定红山区工商局作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试点单位。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得到有效开展,将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机制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在全市逐步全面推广,加强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行为。(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