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棚改困难职工共获2万元救助金
10.10.2015 18:0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为积极响应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号召,乌市总工会于今年5月份下发《关于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的通知》,对拆迁过程中发现的困难职工进行救助,截至目前,已对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2万元。
据悉,乌兰浩特市总工会对棚户区改造困难职工的救助对象为2015年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积极响应号召、主动配合拆迁的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经过各拆迁单位的调查摸底和申报,乌市总工会严格审核、入户核实,截至目前,已有10人受到了资助,共得到救助资金2万元。 (通讯员都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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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5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