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林业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1.12.2014  18:12
 

林业厅政府网12月11日讯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第14个法制宣传日,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大力营造宣传日浓厚社会氛围,乌海市林业局在市文体中心门前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共同举办的“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乌海”主题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并通过林业局一楼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宣传标语。

此次宣传日活动紧紧围绕《宪法》以及与林业生产建设和产业发展中的各个环节相关的《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防沙治沙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展开,设置咨询台1处,悬挂印有“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乌海”字样的宣传条幅1条,设置展板2块,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