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实现各基层国税局、地税局副科级干部互派全覆盖
近日,鄂尔多斯市国税局、地税局在2016年7个旗区局互派干部的基础上,又共同选派26名副科级干部进行挂职交流,实现了各旗区、开发区局干部互派“全覆盖”,为国地税深度合作注入了新活力、提供了新保障。
一是顺应改革需求,确定互派对象。 各基层国税局、地税局从“打造亮点、补齐短板”的工作大局出发,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挂职干部特长、个人意愿等因素,按照优势互补、锻炼干部的原则,初步提出本单位挂职交流人选,上报市局党组。市国税局、地税局党组向对方推荐干部人选,并根据建议名单确定最终挂职人员,下发正式任命文件。目前,全市挂职交流的副科级干部已达40人。
二是实行双重管理,明晰工作职责。 实行挂职交流单位和派出单位双重管理。挂职干部不改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原职务、待遇保持不变,且每半年向派出单位汇报履行职责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就推进国地税合作相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接受挂职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挂职单位每年出具个人鉴定,提出考核建议,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三是互鉴管理经验,推动深度合作。 本次选派的都是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较为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国税局的同志在增值税管理方面经验丰富,地税局的同志在建筑业项目管理和房地产“一体化”税收管理方面有优势,双方发挥各自专长,交流心得,优势互补、实现共赢。互派干部还积极推动国地税双方人文交流,在税务文化、内部管理等方面互相学习借鉴,联合举办各种文体活动,积聚团结互助、昂扬向上的改革动能。
四是增长本领才干,拓展成长空间。 新岗位、新生活、新挑战,给干部成长提供了锻炼的舞台,通过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困难问题的调解员、纳税人的服务员,有效提升工作能力,增长见识。宝贵的挂职经历,既为税收事业作出贡献,也成为干部参与评先评优、干部选任、职级晋升的“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