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深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

04.12.2015  17:50

      2015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之前,内蒙古国税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发至每位税干,要求细学、深学。当日上午,内蒙古国税局召开了所有在家局领导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全面重温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内容。学习后,大家一致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又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税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内蒙古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安强调,全区国税系统要切实强化宪法意识,让宪法思维内化于心,让宪法权威外化于行。并结合当前全区国税系统税收工作实际,作出三点部署: 一是用“”学习。 既要细致学宪法原文,深刻领会宪法精神。更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真正把宪法牢固刻在“”上。多措并举开展宪法教育,使其成为每位税干的思想指南和行动标杆。 二是用“”落实。 全面树立依宪执政理念,切实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将宪法精神、依法治税要求贯穿于组织收入、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等税收工作的每一环节。科学统筹规划好“十三五”时期全区国税工作。 三是用“”宣传。 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深入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把握正确导向,注重实际效果,借助各种媒体,依托“互联网+税务”,开展生动活泼的宪法和税法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