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联合举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闻发布会
深化国企改革事关自治区各级国有企业发展大计和全民共有财产安全。为此,2月3日,为营造良好改革氛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国资委联合举办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永祥主持会议。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及永乾,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何雨春,自治区国资委副巡视员丁礼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及永乾首先对自治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进行了简单介绍。随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人民日报社人民网记者、正北方网记者对社会关切的国有企业改革情况进行了提问。与会领导现场解答了记者提出的关于如何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如何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如何进行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问题,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解释和介绍。以下为记者提问和回答摘要(按回答问题先后排序):
答记者问一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 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请问,我区在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方面有什么考虑和安排?
丁礼冰: 感谢记者朋友提出的问题。2015年12月25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统一监管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启动。我区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将按照遵循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统一授权、全面覆盖,区分性质、分类监管,因企制宜,分步移交的基本原则,将目前尚未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的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直接出资或直接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部纳入脱钩改革范围,由自治区政府统一授权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在自治区政府统一授权的基础上,对现有企业进行分类,实行分类脱钩、分步完成。
脱钩企业主要分为4类。脱钩改革工作的具体步骤主要分为:
第一步 是全面开展本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进一步核实底数(这项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
第二步 是自治区政府近期召开脱钩改革启动部署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和动员。
第三步 是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产权界定等工作。
第四步 计划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启动脱钩移交。
答记者问二
人民日报社人民网记者: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有哪些主要举措?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自治区是如何考虑的?在我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及永乾: 感谢人民网记者的提问。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 。2015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综合考虑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和承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建立符合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特点的薪酬制度,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管有效,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自治区国资委制定了《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自治区直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继续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增幅低于企业效益和职工平均工资增幅”的原则。严格履行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批程序,禁止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定自发薪酬。
2015年12月,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试行)》,主要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明确了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目的管理要求和限高标准。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 。在2015年国家《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自治区国资委提出了范围覆盖全区国有企业的的功能界定和分类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在充分考虑自治区国有企业产业性质、产品性质和所处行业的差别,按照不同领域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综合分析自治区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发展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按照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相结合、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将自治区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特定功能和商类业竞争三类。
按照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我们将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对国有企业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执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按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方式,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分类。
关于如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为我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要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三是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四是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答记者问三
正北方网记者: 请问国有资产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哪些?自治区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有哪些工作重点?
何雨春: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确实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先要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前提和保障。
近年来,自治区在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在监督体制上存在重复监督、交叉监督与监督不到位并存的问题;二是监督手段与方式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责任追究机制难以落实,国有资产流失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三是国有资产未实现集中统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不统一,制度执行不一致,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四是盟市国资监管体系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不到位,国有资产决策、经营、处置违规问题频发。
就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措施就是 “四个监督”和“两类追责” 。所谓“四个监督”就是“ 四道防线” :
一是 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对子企业的纵向监督和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监督;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重视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发挥企业党组织保证监督作用。
二是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督。开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向所出资企业依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监督,加强当期和事中监督;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善盟市国资监管体系建设。
三是 强化专项监督。健全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实现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四是 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同时要重视和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两类追责”:一是 加大国有企业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力度。依法查办违规经营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案件。 二是 严格监督工作责任追究。建立监督问责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外派监事会、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巡视部门在监督工作中的问责机制。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人民日报人民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等31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