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多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17.03.2016  11:46

 

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兴安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质监、药监、卫生、消防、公安等65家理事单位,在全盟多地同步开展了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全盟600余名工作人员、50家相关企业、40余名志愿者参加了活动。

为了搞好此次活动,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了精心准备。自3月1日起,相继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了“3·15”维权宣传专栏,广泛宣传新《消法》以及识假辩假知识,展示消费维权成果,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3月8日召开了由质监、药监、卫生、文化、消防、公安等理事单位参加的消协理事会,安排部署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行动。期间,从热点投诉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入手,开展了消防器材类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与消费者密切相关商品的市场监督检查,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0日,召开了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宣传提纲、“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以及2015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与此同时,深入开展了“消费教育讲堂”活动,在科右前旗第一中学、兴安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公开授课的形式,向广大师生讲解了购物消费时应注意的问题、消费纠纷的处理方法及平时生活中购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3·15”活动当天,盟委委员、副盟长尤国钧来到现场,了解了消费者投诉及相关部门的受理情况。在走访部分参加活动的企业时,他指出,企业在展示自己产品的同时要围绕“3·15”这个主题做文章,要让消费者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在人人打假的同时,要让消费者知道如何打假。

在乌兰浩特乌兰街活动现场,兴安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扣“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通过设置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发放宣传单、现场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展示消费维权成果,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据统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全盟累计曝光各类假冒伪劣商品20余类40多种,价值7万余元。各执法部门接待群众消费咨询1200余次,发放宣传单30000余份,现场受理投诉63件,现场解决近30件。在下一步工作中,盟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将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问题及投诉处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持续抓好维权工作。(田志、陈建民)

 

图为:兴安盟盟委委员、副盟长尤国钧在“3·15”活动现场,了解工商部门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

 

 

图为:兴安盟盟委委员、副盟长尤国钧在“3·15”活动现场,了解食药监部门消费者投诉受理情况。

 

 

图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解维权知识。

 

 

图为:消费者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前驻足,查看真假商品辨别知识。

 

图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受理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