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就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10月26日至31日、11月2日至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武国瑞带领调研组分别赴山西省、湖南省和赤峰市就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座谈交流
10月26日至31日,调研组先后在山西省和湖南省通过召开座谈会及实地走访污染地块修复项目等方式,学习借鉴两省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围绕两省有关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在保护土壤、治理土壤污染方面的创新举措等10个方面进行了详细了解和充分交流。
同时,调研组在山西省晋中市,湖南省株洲市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学习两省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等做法和经验。
实地调研
11月2日至3日,调研组赴赤峰市实地调研涉重金属企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情况、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营情况以及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标准化技术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并在赤峰市召开座谈会,征求对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就条例(草案)中的有关问题与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农牧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代表和有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武国瑞表示,调研组一定认真研究吸收山西、湖南两省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同时强调,防治土壤污染,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规定,加大监督检查,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筑牢根基。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委员白永利、常委会法工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供稿:刘文峰 图片:杨苏文)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