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在坚持中激扬——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上)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一)“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飞翔……”
这首《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穿越时空而经久不衰,唱出了几十年前草原儿女对新生活的由衷赞美,也唱出了今天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当家作主、焕然一新的精神风貌。
让我们把时钟拨回70年前。
1947年5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兴安盟王爷庙一座简陋的红楼里,我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
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一个符合我国实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崭新制度的诞生,为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开辟了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发展史、团结史、进步史上的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人民日报》社论曾经评价道。
从这一刻起,内蒙古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纪元。以1947年为节点,这个新纪元把一个满目疮痍、贫穷落后的旧内蒙古,变成了一个活力迸射、前途光明的新内蒙古。
(二)“江格尔的宝木巴地方,没有衰败,没有死亡,没有贫穷,粮食堆满田野,牛羊布满山岗;没有酷暑,没有严寒,夏天像秋天一样清爽,冬天像春天一样温暖;风习习,雨纷纷,百花烂漫,百草芬芳。”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中,传唱着蒙古族人民对宝木巴这个理想国度的憧憬和向往。
然而,对于生活在旧社会的内蒙古各族人民而言,“宝木巴”无异于天上的彩虹,遥不可及。1929年夏,美国记者爱德加·斯诺深入内蒙古地区考察和采访,目睹了成千上万人饿死的惨绝人寰的景象。他用悲愤的笔调写下了《拯救二十五万生灵》:“在绥远城访问时,人间的疾苦和迷惘在我内心深处引起的震荡和压抑是前所未有的。”
在旧社会,茫茫草原黑沉沉,长期劳动、生活在这辽阔土地上的蒙古族人民,受尽了三座大山和民族内部反动势力的残酷压迫和剥削,整个民族濒于灭绝的境地。历史学家描述这种状况是:在蒙古族人民身上一座大山加一座大山;在经济上则是被层层的封建剥削和殖民主义者的高利贷网束缚得动弹不得。
到内蒙古自治区成立时,历史遗留下来的是一幅贫困、悲惨的图画。经济衰敝,文化落后,医药卫生条件十分恶劣,各种恶性传染病、地方病,常年蔓延不息,造成人口急剧下降,民族的延续受到严重威胁。
“长夜难明赤县天,百年魔怪舞翩跹”,内蒙古的光明与前途在哪里?
(三)马克思说过,评价任何一段历史,都无法脱离当时的历史阶段。为什么我们会选择民族区域自治?
道路决定命运。对于中国这个多民族国家而言,要实现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与民族的振兴,必须解决好民族问题。我们党找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条道路,是一个艰辛探索、长期实践、反复比较的过程,是一个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
拨开岁月的风尘,望向历史深处,关于蒙古民族的解放走什么道路,在蒙古民族内部有过不同想法,更有过激烈的争论和斗争。有人主张跟着国民党走,有人要走投靠日本帝国主义的路,也有人想另起炉灶搞“独立国”。各种主张出场了,又破灭了;各种组织登台了,又退出了;各种道路探索了,纷纷碰壁了。
“只有中国共产党指引的革命道路是光明大道,别的路都是走不通的死胡同。”1945年10月,党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内蒙古问题的基本方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作出的历史选择,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制度保证。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区域自治的旗帜,阔步走上了创造内蒙古新历史的康庄大道。
这条道路,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结合,是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的结合,是制度因素和法律因素的结合,反映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凝结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实践经验与政治智慧。
这条道路,做到了承续历史传统与符合民族国情的统一,维护国家集中统一与照顾民族地区差异的统一,体现中华民族一体性与尊重各民族多元性的统一,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安排。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伟大创造,揭开了我们多民族国家团结奋进的崭新一页,谱写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乐章。
(四)1947-2017。在70年风雷激荡的历程中,我们看到了什么?
1961年夏天,历史学家翦伯赞访问了内蒙古。他在《内蒙访古》一文中写道:“现在,内蒙地区已经进入了历史上的新世纪。居住在这里的各族人民,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等等,正在经历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的历史变革,他们都在从不同的历史阶段和不同的生活方式,经由不同的道路走进社会主义社会。”
这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开创历史新篇章的70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内蒙古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社会建设实现历史性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千里草原出现未曾有过的盛世。惊叹于内蒙古的发展变化,朝鲜《劳动新闻》撰文称:“内蒙古自治区确实发生了值得自豪的变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块曾落后于现代文明的土地开始了崭新的时代。”
这是内蒙古各族人民充分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的70年。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备受欺凌的一页翻过去了。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谱写了内蒙古历史发展的新篇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赢得了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
“春秋七十度,塞上越千年”,内蒙古自治区70年来的巨大变化充分证明,我们党在内蒙古率先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内蒙古的实际,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它是维护国家统一安定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前提,是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的重要途径。
(五)“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当今世界,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认识到:民族,这个全球最为复杂、最难解决的问题,许多国家都颇感头痛,中国却解决得如此之好,实属罕见。内蒙古自治区70年的实践昭示:中国共产党人找到了一条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正确之路。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自治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也证明了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内蒙古这片广袤而古老的土地,之所以能如此生机勃勃,根本因素是“党的领导的决定性作用”。
回首跨越70年的历史脚步,在内蒙古发展的每一个关键时刻,都离不开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深情关切。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给予亲切关怀,对内蒙古的发展寄予殷切希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内蒙古的发展。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深情寄予各族干部群众守望相助、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期望要求。
东风浩荡万木春。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奋发努力,以铿锵脚步走过了光辉而又不平凡的历程,将民族压迫甩到了身后,将苦难和落后甩到了身后。如今,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内蒙古崛起在祖国北疆。
70年的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定不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只有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内蒙古才拥有了今天的辉煌,才能赢得更加美好的明天。
(六)这是一段耐人寻味的见证。
1980年,一位来自日本东京的民族问题专家在对我国鄂伦春民族考察后断言:“30年后,世界上将不再存在鄂伦春民族。”
10年后,这位日本学者故地重游后,动情地说:“我不得不收回我讲过的话。鄂伦春族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在世界民族发展史上是一个奇迹,了不起的奇迹!”
鄂伦春族的奇迹,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注脚,是党的民族政策优越性和生命力的有力印证。
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70年来,沿着民族区域自治的正确道路,内蒙古不断创造着“自由光明的新历史”,昂首阔步迈向美好未来。 (塞北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