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要求民警在居住小区亮身份 有了这个楼长我们更放心
5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作为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熤辉小区的“楼长”,交警云欣杰心中久悬着的一块重石终于放下了。
嫌疑人被拘留,为什么小区“楼长”放了心?事情还得从包头的一项新做法说起。
5月初,石拐区交管大队民警云欣杰按照包头市公安局“亮身份、当楼长、保平安、护稳定”专项活动要求,和往常一样在自己分管的楼栋入户走访,有热心群众向他反映熤辉小区2号楼有个私人开办的托管班,经常接送大量学生上下学。然而该托管班仅有一辆面包车,是否存在超载行为?云欣杰十分怀疑。随后的半个月,云欣杰先后3次来到托管班,试图进行深入调查,但每次敲门表明身份之后,屋内说话声音立刻停止,假装没人。
这辆“校车”有问题!云欣杰立刻将相关情况向上汇报,石拐区交管大队第一时间部署精干警力,深入了解该托管班“校车”运行情况。为了避免意外发生,实施查控同步、平稳检查原则,在重要路口直接对该“校车”进行拦截。
5月18日上午,交管大队民警在该车辆等待红灯时,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查,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际乘坐14人,均为7至10岁的小学生。司机李某对自己严重超载行为供认不讳,被石拐区交管大队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包头市公安局于201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亮身份、当楼长、保平安、护稳定”专项活动,民警在居住小区亮出警察身份当“楼长”,在邻居中开展预防网络电信诈骗和防火防盗常识宣传,排查楼道内治安隐患,收集违法犯罪线索,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昆都仑区分局刑侦三中队经过大量工作,成功劝返潜逃境外7年命案逃犯李某某;土默特右旗公安局刑侦大队、双龙派出所、后炭市街派出所按照辖区民警“楼长”提供的信息,先后侦破3起涉毒案件,抓获吸毒人员14名;九原区交管大队民警“楼长”吕金俊多次成功化解平息邻里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包头市公安局“楼长”民警共走访群众73281户,排除各类隐患870处,征求群众意见建议969条。“有了这个楼长我们更放心了。”这项措施受到当地群众的认可与好评。(记者 丁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