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实施稽查“双随机”抽查模式

25.05.2016  15:40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以提高稽查质效、减轻纳税人负担为最终目标,强化合作,共同探索稽查检查新路子、新方法,实施国地税联合稽查“双随机”抽查模式,杜绝重复检查,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 
      ——建立一个制度。 鄂尔多斯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制定《联合稽查“双随机”抽查实施办法》,成立联合稽查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稽查工作的局领导每年轮流担任正副组长,稽查局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统筹规划、协调督导联合稽查“双随机”抽查工作。
      ——实施两个随机。 一是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国地税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从共同的稽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联合部署,共同入户检查。二是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部署的指令性、指导性、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企业,双方协商,从各自的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指定企业联合开展检查。
      ——搭建三个信息库。 一是搭建税务稽查对象数据库。国地税根据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需要,建立税务稽查对象数据库,包括辖区内的所有税务稽查对象信息,按照重点税源企业、非重点税源企业、非企业纳税人为分类标识,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数据基础。二是搭建税务稽查异常对象数据库。将在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方面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方面存在异常的共管纳税人纳入其中,实现定向检查、精准打击。三是搭建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国地税双方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推荐或选拔的方式各自建立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才库,作为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的基础数据信息库。
      ——做到四个联合。 一是联合选取案件。国地税双方从各自建立的税务稽查对象数据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数据库中抽取共管户,共同建立国地税的稽查对象数据库和稽查异常对象数据库,从中定向或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二是联合入户检查。国地税双方各自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共同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共同制定检查预案及检查方法,分别履行审批手续并各自出具执法文书,入户执法,随时交流案件检查情况,及时沟通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动向。三是联合定性标准。国地税执行统一的执法尺度和处罚标准,分别进行案件审理,切实解决国地税执法处罚的差异化。四是联合强制执行。针对被执行人逾期仍未缴清国地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国地税共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共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升执行效率,避免多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