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为城镇居民筑起3道医疗保障防线
26.08.2015 08:53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原标题:通辽市为城镇居民筑起3道医疗保障防线
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镇居民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通辽市根据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以及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及承办方式等,建立了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道保障防线”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制度规定:参保人员在按政策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的,大病保险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报销”,原则上支付比例不低于50%。参保人员发生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的费用,大病保险按75%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因意外损伤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给予支付。
据介绍,2015年,通辽市还将8种恶性肿瘤及其治疗所需的12种靶向药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恶性肿瘤靶向药物治疗获得慈善机构赠药前的费用,大病保险支付35%;在校的学生因意外损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最高支付2000元。(记者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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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8.2015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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