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国税局借助增值税发票数据主动防范税收风险
15.12.2015 16:09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今年以来,包头市国税局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为依托,深入挖掘数据资源应用潜力,逐步形成“始于票,终于税”的管理链条和工作机制,实现了防范税收风险、提升管理质效的目标。
一是加强对风险纳税人的发票发放管理。 将“一址多照”、无固定经营场所、纳税信用D级、法人或财务负责人曾任非正常户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零售业中如煤炭等税收风险等级较高的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范围,严格控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
二是加强对风险纳税人的发票开具管理。 不允许风险企业离线开具发票,对新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特定纳税人除外)纳入升级版的前3个月内在线开具发票。
三是加强对纳税人开票数据的监控。 利用电子底账系统,通过购销货物劳务品名比对、发票开具特点分析等方法,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预警。
四是加强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监控。 在“一窗式”比对基础上,每月申报期结束后,对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监控分析。
五是加强异常发票的核查处理。 发现纳税人开具发票、纳税申报存在异常的,立即启动约谈纳税人机制。采取停票、暂停网上申报、对其60天内取得和开具的发票开展异常发票委托核查并暂不允许抵扣等强制性限制措施。
六是加强出口退税管理。 利用升级版数据与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数据项进行一致性比对,及时发现出口企业购进货物与出口货物不符情形。对出口企业使用取得的异常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的,在未解除异常发票状态前,暂不予办理出口退税。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15.12.20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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