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商务厅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和《国务院 办公厅 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在全国和全区外贸形势复杂严峻的情况下,研究解决制约我区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保证实现我区外贸全年预期目标。按照自治区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2015年7月27日下午 内蒙古 自治区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商务厅召开。会议由商务厅王文杰副厅长主持,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商务厅外贸处、产业处、规财处、外资处、外经处、世贸处、服贸处、口岸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中信保公司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5年上半年我区外贸运行情况,深入分析了目前影响我区外贸发展的主要因素和突出问题;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听取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了推进自治区跨境电子商务有关工作;研究部署了第三季度对全区外贸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督导。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能分工,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两个文件为抓手,主动研究提出促进全区外贸发展的有关问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为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为外贸企业减负助力共同努力,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关闭 电子商务管理 全国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 电子商务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