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三年 呼和浩特22名业主追回500多万购房款

04.02.2016  09:19

  2月1日,呼和浩特玉泉区人民法院将500多万元购房款发放到马某等22名业主手中。拿到购房款后,业主们激动地说,3年了,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时间退回到2012年。马某等人为购买大盛魁商业街的商铺而与某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如果某地产公司逾期交付房屋,则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截至2014年5月5日,某地产公司仍未向马某等交付房屋,后马某等人相继向该公司发出《解除通知书》,该公司对通知书未有任何异议,合同依法解除。但是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该公司未有返还购房款的意向,后马某等人将该公司诉至玉泉区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购房款。经过一审、二审,案件很快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该公司,但该公司均以资金短缺为借口不配合工作。

  2015年9月,玉泉区人民法院收到马某等22名业主的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某地产公司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涉及金额500多万元。玉泉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企业加入失信人员名单,把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推送给商业银行,该公司贷款因此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查封该企业的经营账户,企业经营受到限制,资金流动受阻。随后,该公司对还款期限做出承诺,并按时将上述款项交纳,案件终于在多方协调下告一段落。2月1日,玉泉区人民法院全部追回购房款后,将购房款发放到了业主手中。(记者刘 惠)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