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10·31”持枪抢劫金店案17天告破
01.12.2015 19:0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0月31日13时09分,多伦县多伦诺尔镇东仓路老凤祥鑫盛源金店发生持枪抢劫案。案发后,多伦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处置重特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在上级公安部门和周边市县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下,缜密侦查,连续作战,经过17个昼夜奋战,于11月17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康某某抓捕归案,并起获作案枪支。
据多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凤山介绍,案发时,两名犯罪嫌疑人进入店内后,持枪控制住店员,用锤子砸碎玻璃柜台进行抢劫,共抢走总重约600克的黄金首饰,价值约18万元人民币,作案后驾驶一辆红色摩托车迅速逃离现场。
案发后,有关领导立即作出指示,要求迅速破案,及时消除隐患。鉴于案情重大、性质恶劣,自治区公安厅专家组和盟公安局增援组连夜赶赴多伦县,随即成立了由三级公安机关组成的专案指挥部,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案件侦破中,多伦县公安局在境内及时设卡堵截、摸排布控,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案件中心现场展开全方位勘查,并及时开展追踪顺线侦查、大范围调查走访和案情通报,同时广泛发动群众,悬赏搜集犯罪线索。
11月7日,专案组接到群众提供线索称:在大河口乡二道沟水库东北河边发现一件黄色军大衣和两个摩托车头盔。专案组立即赶赴现场,并于当日下午在该水库打捞出一台红色摩托车,经分析确认系犯罪嫌疑人作案车辆。专案指挥部通过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对相关物证检验鉴定,经科学技术分析比对后,于11月13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制定详细的抓捕方案。
11月17日,副盟长、盟公安局局长王锐坐镇指挥抓捕行动,专案指挥部抓捕组与赤峰市公安机关抓捕组采取联合行动,在赤峰市林西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康某某抓捕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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