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法院法官作出十项廉政承诺

14.05.2015  18:05

    多伦淖尔讯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实践活动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人民法官廉洁意识,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近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人民法院副科级以上法官都从十个方面作出承诺:

一、不违反政治纪律,令行禁止,不信谣、不传谣,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二、不公款旅游,不公车私用,不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出入会所;

三、三、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和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

四、四、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五、五、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不以职务便利为配偶和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六、六、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说情打招呼;

七、七、不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八、八、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九、不故意隐瞒、虚报个人重大事项;

十、十、不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