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真情服务群众
多伦县法院工作人员向大病困难户送医送药。特约记者高建祥摄
多伦县法院坚持将“司法为民”放在心上、摆在首位,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在便民利民上狠下功夫,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塑造了司法为民的社会形象。
将不良插曲化解为和谐旋律
今年3月中旬,多伦县法院民一庭法官主审了原告刘某诉被告曹某、张某、刘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此案因原告刘某车辆占道影响了曹某车辆通行,双方发生纠纷。结果被告曹某和同伴张某、刘某某将原告刘某打伤。后刘某报警,经派出所调解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曹某等三人被公安行政拘留并罚款。没得到赔偿的刘某起诉曹某等三人,要求赔偿医药、误工等费用。
当时双方情绪都很激动,在法官预计“调解无望”的情况下双方竞突然达成了调解协议,而且三被告答应即时给付原告4000元医药费。法官感觉有点不对劲,果不其然,三被告说是出去凑钱,约半小时回来后,只见曹某手里提着两个很大的袋子,往审判桌上倒了一堆五角、一角的零钱。这时原告刘某十分愤怒,他表示:“这样的钱,我不能要!”。而被告曹某态度强硬地说:“零钱也是钱,爱要不要!”
眼看又要陷入僵局,法官一边耐心安抚住刘某,一边说教曹某等人,努力化解矛盾。后法官和书记员陪着双方当事人一起去信用社兑换钱款,零钱兑换业务整整办理了两个小时。当法官把换好的整钱交给刘某时,他激动地说:“太谢谢法官了!”此时三位被告也不好意思地笑了,并主动与原告握手表示歉意。
多伦县法院在长期审理民事案件中,运用调解的方法结案积累了很多经验。他们采取把握时机、法理情结合、比对调解等方式方法,有效地消除和缓解了案件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少了案件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民商事案件773件,结案66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472件,调撤率为70.9%。
巡回法庭就地解决群众纠纷
前不久,周某以刘某收取保证金5000元未退还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刘某即时给付收取的保证金5000元。多伦县法院承办法官立即认真审查了此案全部材料,并多次和双方当事人通电话,听取双方的意见。在通话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并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使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有所缓解。
几天后,一辆巡回审判车开到了大北沟镇五号村,在巡回审判车上,多伦县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对原告周某和被告刘某作了进一步说明,并对案情作了进一步审查。最终通过法官耐心地调节,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定了法律文书,即时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周某激动地说:“法院法官真是不容易,为了不让我们多跑,开着审判车辆为民办案,快速地解决了纠纷,真是方便群众啊!”
多伦县法院通过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辐射到乡村家庭、田间地头,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截至目前,法庭巡回审判、调解已达12场次,发放《便民诉讼手册》与《诉讼风险告知书》达500余册。
将“扶贫帮困”作为常态工作
今年,多伦县法院党组成员深入辖区一些社区进行走访调研,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的意见,对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研判。
在走访的过程中,一户马姓人家的生活状况引起了该院曹院长的注意,这户人家只有老两口,无所依靠、家徒四壁,且常年患病、久治不愈。曹院长深感其生活之不易,随即将身上仅有的200元钱交予马某,并表示今后法院在安排慰问、帮扶工作时要重点帮助此类家庭,定期看望困难群众、孤寡老人。
据了解,该院近年来将“扶贫帮困”作为常态工作,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入手,坚持出实招、做实事,先后为对口帮扶的一家河村进行下乡扶贫43次,帮扶困难群众达127户。同时协助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截至目前,共实施危房改造140户,街巷硬化3.2公里,完成院墙改造12000米,新建标准化卫生室1个并配齐了医生,新建公厕2座,垃圾池10座。(特约记者高建祥通讯员孙芳芳杨文洁)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