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年报公示工作

04.02.2015  20:02

 

为保证企业年报和企业信息即时公示工作顺利开展,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5354家市场主体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其中已公示的企业2930家,已公示的个体工商户12424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再动员再部署。市局以视频会的形式,组织7个旗县区工商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企业联络员,集中学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工商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五规章,并在会议上再次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主动公示氛围。通过《巴彦淖尔日报》、广播电台向辖区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年报公示的政策法规、年报须知、操作指南、咨询电话,同时组织开展大走访全面摸排,确保辖区内市场主体知晓率达到100%。向企业发放年报办事指南,设置公示业务咨询热线,及时解答企业关于年报公示的各种疑问,耐心指导企业填写相关数据并建立企业信息公示问题反馈QQ群,收集、回复企业建议、意见及填报中的疑难问题。

三是强化行政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年报率。按照企业联络员制度的要求,主动对接企业联络员,实施“点对点”指导服务,对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派人上门辅导做好申报工作,及时为企业解决在年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针对部分企业对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不太了解,在企业登记注册窗口设置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提供指导服务,为缺乏申报能力的企业提供帮助,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保质保量按时公示年报。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抓好工作落实进度。为确保工作进度,严明工作纪律,市局不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各旗县区局、市局各有关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对录入不规范、工作进度慢的单位发布通报,限时纠正,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及数据补录工作与目标考核工作相结合,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