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民政局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24.12.2016  11:04

  为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越冬,温暖过节,通辽市民政局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把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千万服务对象身上。

  一、全面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排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实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定时核对,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两节”期间困难救助对象排查及慰问工作的紧急通知》,从即日起至年底前,要求各地对所有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生活极度困难的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确保困难群众在“两节”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救助。

  二、严格各类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一是提前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在今年12月底前,将发放2017年1-2月份城市低保金、2017年第一季度农村牧区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救助资金,累计资金达1.48亿元,18.2万人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及时发放主城区冬季取暖补贴。已为主城区的9150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补贴595.075万元;对59.4万户农村牧区低保户、五保户和低收入群体按照每户600元的标准发放取暖用煤补贴,全年累计发放取暖用煤补贴资金35616.9万元。三是拓宽救助资金渠道。对缺吃少穿、重病重残及失能半失能等人群进行重点救助和走访慰问,按照相关救助程序,慰问资金可从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中列支。已将自治区拨付的1540万元抗旱救灾资金全部发放,同时,拟对13.5万人受灾群众,发放冬令春荒救灾款2000万元。

  三、扎实做好流浪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公开救助电话,落实专人值班,全天24小时提供救助服务。加大城区巡查力度,及时救助生活无着落、因务工不着等原因陷入困境、流落街头的生活困难人员,及时收留流浪乞讨人员,发放食品和御寒物品。着力加强各级敬老院、福利院等节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灾害性天气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对因灾害性天气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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