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兴安盟加强药品寄递和物流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

01.11.2016  00:12

  为切实加强药品寄递管理,维护全盟药品市场秩序,兴安盟邮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印发《兴安盟加强药品寄递和物流运输管理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从药品的类别、单位、个人交寄药品需要提供的证明、证明保管期限、运输存储条件、管理制度、培训考核制度、收寄验视及紧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药品安全寄递提供了指导,同时,也规范了全盟药品寄递市场,确保了寄递渠道安全。 

  兴安盟局表示,将联合盟食药局、盟公安局,加大社会宣传,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药品在寄递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兴安盟邮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