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常态化的多部门气象行政联合执法检查机制

07.08.2015  12:15

  日前,根据广东省气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消防总队五部门联合印发的《2015年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全省各地正在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执法检查行动。这是自2012年以来,广东省将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纳入广东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的第四个年头,标志着广东省常态化的多部门气象行政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已经建立起来。

 

  今年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暨防雷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将突出围绕《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点检查《条例》落实情况和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区域依法应安装防雷装置的建(构)筑物情况,强调将预警信号发布和响应作为全省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各市县贯彻落实《条例》、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以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停课停工机制等有关情况,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各类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办理情况,以及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安全监测情况等。执法检查行动分地市级联合初查、省级联合复查两个阶段进行,自5月份开始至9月份结束。

 

  广东省气象局公共安全监察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常态化的多部门气象行政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气象灾害治理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高度重视。执法检查行动的开展,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各地市县气象灾害防御和防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促进气象安全社会管理职责履行,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不断完善台风暴雨等灾害应急预警和主动响应机制,切实提高全省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